第一百零四章 独白 (第1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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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都不记得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李嘉卉的了,只知道从她呱呱坠地那一刻起,我就认识她了。

我们两家是邻居,父母又是好友,在同一家工厂上班。因为那时厂里工作忙,双方父母经常要加班,日夜颠倒连轴转,所以我们幼年时总去对方家中蹭饭。今日我在她家吃一顿饺子,明日她在我家吃一顿面条,我们就这样似平常兄妹般长大。

不知从何时起,这份手足亲情变成了好奇,试探,仰慕,倾心。

倒也如了父母的意,“嘉卉灌丛,蔚若邓林”,我叫邓林,她便起了嘉卉做名,从出生起,我们的父母就是半开玩笑般定下了这门娃娃亲的。

后来相伴的人生中,我常在开玩笑时对李嘉卉说,我是看着你长大的。李嘉卉听了也不反驳,只是一双亮晶晶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我,问道,所以你对我是一见钟情吗?

当然了。

我总这样回答,可我心里明白,我对她,从来都不是一见钟情。一见钟情太浅薄了,总是逃不过时间,我对她,是静水流深,日久生情。这份感情在陪伴中变得长久而浓烈,却又快得仿若白驹过隙,平淡如似水年华。

我和她,似乎就没有过轰轰烈烈的瞬间。现在想来,人生中唯二两次吵架,也都是甜蜜。

一次是高考前填志愿,我为了留在她身边放弃了自己喜欢的大学和喜欢的专业,那是她第一次同我红脸,梗着脖子好几日都没有理我,直到我依从最初的心愿去了自己向往的大学,她才重新肯同我说话;一次是她突发阑尾炎住院,竟然为了不影响我的毕业考试瞒着我,那次是我占理,学业哪有身体重要?可毕竟是她病了,最后还是我先服的软,给她剥了一下午的枇杷,连手指甲缝里都变了颜色。除此之外,皆是坦途。

结婚当日,我从岳父手中接过她的手,同手同脚走到了礼堂的尽头,虽丢人,却觉得人生到此已是圆满。

后来我们一起行过草原,爬过山丘,涉过溪流,走过沙漠,最后立于天涯海角之边,我说,嘉卉,我们一路走来真是太平淡了,都没浪漫过一回。

怎么没有,你看着无边无际的海水说道,那年你翻墙为我种下枇杷树,这世间还有比这更浪漫的事吗?

吃货。

当时的我脱口而出,心思却回到了很多年前。你爱吃枇杷,可这的枇杷总是酸涩居多。那日老家的叔叔来看我,那是我第一次吃到那么甜的枇杷,我嘴里咬着蜜般的汁水,第一个想到的便是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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